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5号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4-05-13 16:03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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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灼华代表:

《关于农业部门加大乡村振兴力度的建议》(第1035号)由我单位会同市人社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壮大龙头企业。大力培育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制定了《进一步扶强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按照行业分别梳理了现状、存在问题和重点发展方向,并整合提出了扶持措施,同时还制定了建立领导挂钩机制、搭建科技共享平台及强化督导考核等三项保障措施,旨在进一步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止目前,我市现有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8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56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340家。

(二)全覆盖走访调研。制定了“引龙头、强链条、进千企、优服务”攻坚120天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了《关于建立局领导挂钩联系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制度的工作方案》,对全市340家市级(含)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局领导全覆盖挂钩。2023年,局本级共组织152人次对67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了221多人次对89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问题65个,针对农业企业提出的贷款难问题,开展新一轮“政府基础风险金”项目,贷款利率降为基准利率,手续费从1%下降到0.6%,采取“政府+银行+担保公司”模式,新增龙头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贷款44笔1.61亿元,同时积极帮助企业申请“纾困贷款”、“乡村振兴贷”等金融产品,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三)突出经营主体带动。充分发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联农带农作用,带动更多民间资本投入乡村产业发展实施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行动,推动龙头企业构建“园区+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大产业+小业主”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全省率先安排专项资金对四类园区建设项目进行扶持,采取认定与奖补分开的方式,从2023年-2026年每年安排预算对四类园区的项目按比例进行补助,撬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社会投入等各类资本参与园区建设。

(四)强化人才政策支持。一是推进实施福建省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和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的特级人才、A类、B类和C类农业人才,给予25-700万元补助。认定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邦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福建莲心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二是推进实施《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将“省金牌导游、工艺美术大师、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人才纳入我市高层次人才,给予15-20万元落地补助及闽都英才卡等配套服务。认定福州市华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昌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永泰县石竹兔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市高层次人才。三是开展人才政策宣讲活动。赴各县(市)区开展省、市高层次人才政策、四大经济(文旅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数字经济)政策宣讲10场。

(五)支持职称评审工作。每年均制定我市各系列(专业)中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包括各系列(专业)评审对象、收件点联系方式、收件及评审计划时间等。我市涉农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到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点申报职称评审,如从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水产、畜牧、兽医、农业资源环境、农业机械化、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农业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可到市农业局职改办申报农业技术系列职称评审。

(六)加强人才政策的宣讲与支持。2023年,我局扎实开展“好年华 聚福州”引才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健亲自带队,组织市农科所、菜科所和12家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赴北京开展农业人才引才活动,并在中国农业大学开设专场宣讲活动,发布岗位90个,年薪最高达40万元,吸引了众多学子咨询对接。同时,局其他领导还带队分赴兰州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开展农业引才活动,收集了一批重点跟踪的优秀学子名单。

二、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惠企政策落实龙头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持续做好企业政策宣传,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产学研项目合作,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措施,促进增产增效,助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产业集聚,形成工农互补、共同发展优势。

(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大培育力度,打造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梯队。开展“家庭农场提升行动、农民合作社规范行动,落实“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业发展新十条”等强农强企政策,力争到2025年,年销售收入(产值)10亿元以上农业企业达到50家以上,家庭农场县级以上示范场400家以上、农民合作社县级以上示范社300家以上。围绕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和绿色食品产业链建设,在肉蛋奶、果蔬、预制菜等领域,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参与特色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行动实施家庭农场提升行动,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构建村集体与群众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三)大力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一是继续落实常态化挂钩服务企业机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融入乡村,带动乡村振兴二是积极争取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龙头企业培养,加大科技投入,推动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和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深化实用性技术研究,加强成果转化,打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衔接通道。

(四)加大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指导力度。严格落实《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在省里视频培训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实际,适时通过以会代训、会议部署等形式,有效加强县、乡、村三级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的执行能力,持续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水平,推动产生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鼓励县乡村在项目生成阶段,有效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优势,合理谋划一批带动性强、特色明显的产业发展项目,增强农村发展后劲,以乡村产业发展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  

     人:林浩磊

联系电话:0591-83321638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5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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