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31号建议的答复
陈能华、林新、聂林芳、游宏艳代表:
《关于发展品牌引领作用推动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31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蔬菜产业发展的关注,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发展优势
(一)海水空心菜种植地理优势显著
连江县浦口村、下廉村等海水空心菜种植基地,沿海滨江,尤其是浦口村,地处敖江北岸,是黄岐半岛的咽喉,可以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资源禀赋,将滨海潮汐海水与淡水交汇混合时“半咸半淡”的“微咸水”用于空心菜栽培。解决了淡水资源不足的问题,同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二)海水空心菜种植技术基本形成
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当地企业和农户总结了一种“大棚+浅水田”栽培模式。栽培土壤类型为滨海盐碱水稻土,浇灌水为海水与淡水交汇混合的水,其含盐量为0.2%,是正常海水含盐量的6%,土壤浅水层控制在3-5厘米,主要栽培品种为青骨竹叶空心菜。这种栽培模式从历史悠久的“青骨竹叶空心菜微咸水浅水田栽培”演化而来,并不断改进完善。
(三)海水空心菜口感上佳市场潜力大
空心菜是夏季消费主要绿叶菜,属于耐盐水生蔬菜,适当微盐水环境有利提升其口感和营养品质,目前产出主要上架朴朴、永辉、美团等商超电商,销售渠道相对稳定;销往广东、深圳、上海等地的产品也受到广泛好评,但是目前产量较低,海水空心菜市场潜力大。
二、发展建议举措
通过实地调研,发现海水空心菜种植推动也存在着种植户零散,种植企业规模较小,没有自己的资源和品牌,并且栽培管理技术水平相对薄弱等问题,针对有关问题,结合我市品牌农业发展,下一步我局与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和当地镇政府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结合各级职能,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强化科技驱动,推广绿色优质高效种植模式,着力打造海水空心菜农业品牌,提高经济效益,具体做好以下几项举措:
(一)强化政策支撑用好用足惠企惠农政策。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系列惠企政策的通知》(榕政办〔2020〕114号)和《关于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十条措施实施方案》(榕农综〔2021〕260号)文件中“支持发展品牌农业”、“支持做大设施农业”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提升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品牌农业发展。一是改进提升基础设施争取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助。福州夏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濂村基地自建钢架大棚45亩,自建冷链库50多立方,均未申报财政补助。经现场考察,发现该基地大棚建设计标准低,大棚布置随地形建设,有关申报硬件条件不足。指导建议该公司可核定成本产出,按省定建设标准对老旧设施进行适度改造升级,进一步优化园区的基础设施,农机具等改善基地生产环境,提升生产效率。同时可按省、市、县三级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的扶持政策争取相关财政补助。二是指导创立品牌争取“三品一标”奖励资金。我市对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福建省著名农业品牌和福州市知名农业品牌的创建主体,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新获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的县(市)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申报并取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三是扩大企业规模争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市对新增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并制定《进一步扶强农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在加大培育力度、加快科技创新、提升技术装备、推动绿色发展、强化联农带农及优化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十二条扶持措施,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二)强化主体培育创建品牌打响知名度。
一是组建海水空心菜种植主体。由当地镇政府为主导,组织零散种植户和小企业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海水空心菜经营主体。二是建立品牌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为基础,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将指导研制海水空心菜产品标准,为区域公用品牌创建打好基础。三是做好品牌宣传。对标“一村一品”创建标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打造农产品“地域名片”,挖掘地域优势,突出品质特色,并指导纳入农交会农产品展示范围,做好宣传提升品牌影响力,提升产品价值。
(三)强化科研服务促进产业提质增效。针对海水空心菜现行种植模式和技术基础,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及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将强化技术服务,与“科技特派员”形成联动,将在大棚设计、品种选择、栽培管理、育繁种子、土壤连作碍障、全程机械化以及采收加工、冷链等海水空心菜全生产链的关键环节进行技术指导,为探索总结“大棚青骨竹叶空心菜微咸水优质轻简化栽培技术”,提升标准化水平,促进海水空心菜产业提质增效。
分管领导:鲍瑞坊
联 系 人:王晟苏
联系电话:0591-83811817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