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接入城市公共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排水接排[2024]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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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建设的2021-65号塔头七期项目出让地块一,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85号,申请排水接驳事宜。经现场勘验,同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1-A#、1-B#、1-C#、1-D#楼栋店面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西侧规划路市政污水系统(1个接口);雨水排放西侧规划路市政雨水系统;(1个接口)。请你单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与市政排水管道的接驳工作,并在接驳工作完成后将接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28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本通知非排水许可证明;3、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驳接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李彬,电话:13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