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宝及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欣经济责任审计的审前公告

日期:2024-06-11 11:33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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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经中共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将开展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何宝及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欣经济责任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审计主要内容:何宝同志(2022年1月起)、李欣同志(2023年5月起)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企业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企业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二、审计时间:自2024年6月13日至7月31日。

  三、投诉电话:0591-83367954。

  四、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中共福州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审计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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