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中高考期间禁止哄抬价格

日期:2023-05-29 10:12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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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全国中高考日益临近,考点周边的宾馆住宿、饭店餐饮等需求量大幅增加,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月29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中高考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提醒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严格自律。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合理定价,禁止哄抬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令行禁止,违法严处。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中高考期间,福州市各级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力度、频次,也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在保存好相关证据的同时可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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