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5 15:30 来源: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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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大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crustell.com)“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栏(//www.crustell.com/slsj/)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2号楼17层,邮编:350007,联系电话:0591-83201030,电子邮箱地址:2816872637@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规范信息发布机制。严格遵守信息公开法定时限,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充分利用市政府官方网站这一重要平台,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地发布政策文件、重大建设项目施工、市场价格监测等群众关心的信息。

  2.加强信息公开审查。除政府公文外,拟发布的信息由拟办处室核稿报分管业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办公室逐条审查,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后在网站发布。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防止出现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每周登录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采集数据,确保已公开信息符合规定。

  3.主动公开中心工作。公布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权责清单,公开东郊粮库迁建项目(一期)正式开工建设的工作信息,对2024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进行公示,回应群众关切。  

  4.着力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利用“政务公开”和主站下的“解读回应”“政策解读”栏目,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主题宣贯,对新制定的《福州市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开展集中解读。2024年我局共公开8篇有关粮食政策的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历年累计54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1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1条;工作信息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5条;粮食行业管理类信息2条;粮食流通管理类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等;

  2024年我局受理的申请数量:0件(历年累计数:9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已答复件数:0,待答复数:0;

  3.对申请的答复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年累计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16条,根据工作安排,重点围绕政策解读、财政资金、粮油价格、“双随机、一公开”等民众关心的工作内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五)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

  按相关规定,做好市政府网站和我局专栏的内容保障工作。每周登录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采集数据。根据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的提示,及时修改网站错误表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件数

本年新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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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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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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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现阶段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知晓度低。尽管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但仍有部分群众不了解粮储部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访问量不高,导致公众参与程度有限。

  政务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2025年,我局将围绕储备监管、粮食流通、应急保障等中心工作,持续做好信息发布。通过问卷调查、意见征集等方式加强公众参与,增进公众对粮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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