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按照应急部《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127号)和省应急厅《关于印发<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应急规〔2022〕4号)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应急部《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127号)和省应急厅《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闽应急规〔2022〕4号)要求,推动我市各县区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127号);
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全省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闽应急规〔2022〕4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了重点整治范围。“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市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轻工重点企业(工贸行业有硫化氢中毒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企业)。具体为:钢铁企业重点整治八项(简称“钢8条”);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七项(简称“铝7条”);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六项(简称“粉6条”);轻工重点企业重点整治四项(简称“有限空间4条”)。
二是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要求各企业于6月底前完成自查自改自报;各县(市)区于6月-8月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做好各类报表的报送,并做好省厅交叉检查的迎检工作;9月份,我局组织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市级抽查。
三是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百日清零行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掌握企业基本情况,针对性开展现场检查,强化调度指导;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