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全市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根据秘书处工作部署安排,现就秘书处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地点
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一楼调解室。
二、接访人员
三、接访时间
接访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来访须知
(一)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觉佩戴口罩、配合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依法依规有序表达诉求。
(二)请有需要来访反映信访问题的当事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接访场所,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进行信访。
(三)接访一般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反映同一问题的人数较多时,接访对象代表一般不超过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