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州旅游产业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一期)”项目终止审计工作的询价公告
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福州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一期)项目终止审计工作,经研究,我局决定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选择审计单位。现公开询价,欢迎国内潜在的投标人针对招标内容前来报价。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21〕366号)、《〈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终止工作有关说明》规定,我局委托审计单位审计福州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一期)项目终止相关资料。
(二)工作事项
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及福州旅游产业运行监测及应急指挥平台(一期)项目的相关文件开展项目资产清查与核实等项目终止相关审计工作,以及根据项目终止方案要求的其他审计相关内容工作。
二、询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
2.参与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有相关资金审计工作经历;
3.报价单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并按要求提供报价,同时要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陈述,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提供的报价无效;
4.报价单位不得相互串通报价,如发现有此行为的,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已提供的报价无效;
5.报价单位须配置2名以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并出具工作报告。
三、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投标代表的法定授权书(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和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2.公司简介(包含但不限于设立时间、从业资格、服务范围、资产规模、员工人数和资质构成、是否有相关工作经历等内容)。
3.开展相关工作的人员配置(包括人员名单、职务、资质或职称等证明文件、联系电话等)。
4.报价文件真实性承诺,对本项目专项审计质量、保密措施的承诺。
5.报价函。
四、确定成交原则
采取报价孰低原则。在满足需求条件下,按报价孰低确定成交单位;相同报价的按满足条件更优确定。
五、报价文件的受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处室:福州市旅游服务中心;联系人:陈文水;电话:83162175)。
六、其他要求
截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报价单位达到3家(含)以上,本次询价活动有效,否则本次询价活动自动终止,我局将另行启动询价活动。中标单位于中标之日起5日内与我局签订合同,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逾期签订合同或未签订合同的,我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