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第二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
《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经2023年10月26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第二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 今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影响,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较年初计划变化较大。此外,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额度,需分配到相关项目并增加预算支出。现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以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汇报如下: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全年完成324.7亿元,为年初预算554.7亿元的58.5%,系土地出让收入短收230亿元。其中:四城区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完成305亿元,短收195亿元;福州新区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完成15亿元,短收35亿元。建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230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230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预计短收230亿元,相应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城乡社区支出”230亿元,其中:土地收储费用180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8.5亿元、轨道交通建设3亿元、水系综合治理3亿元、旧住宅小区整治经费0.5亿元;福州新区征地拆迁补偿17.5亿元、福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17.5亿元。 二、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债务额度112.3839亿元(一般债务5.0608亿元、专项债务107.3231亿元),其中市本级18.3255亿元(一般债务0.6755亿元、专项债务17.65亿元)。按规定投向领域,拟分配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0.6755亿元。拟安排福州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工程(晋安段)0.4755亿元、工业路(上浦路-杨桥路)提升改造工程0.2亿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 1.福州新区建设项目5.35亿元。拟安排滨海新城核心区沿海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工程0.75亿元、福翔小区(临空经济区湖滨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0.9亿元、东卓名郡(临空经济区湖滨片区棚户区改造二期)1.2亿元、福州新区临空新型显示产业链配套园区项目0.3亿元、新投科技研发中心0.6亿元、游龙泛娱乐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五期)0.5亿元、新投产业园1.1亿元。 2.交通基础设施项目5亿元。拟安排罗源牛坑湾港口及加工物流区填海工程3亿元、福州公交场站建设2亿元。 3.文化旅游项目3.6亿元。拟安排闽江北岸全线贯通提升工程(闽江北岸滨江带文旅运营项目)1.2亿元、福山郊野生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0.8亿元、福州科技馆新馆项目1.6亿元。 4.水利及供水项目3.4亿元。拟安排福州市江北城区山洪防治及生态补水工程2.5亿元、福州市四城区供水安全保障项目0.9亿元。 5.公共卫生项目0.3亿元。拟安排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肿瘤综合住院大楼及制剂楼项目0.3亿元。 根据以上分配方案,相应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6755亿元,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17.65亿元,列“其他支出”科目。 三、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 根据本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以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在2023年4月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算调整的基础上,2023年预算作如下调整: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33.8816亿元,调增0.6755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324.70亿元,调减230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438.3657亿元,调减212.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