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确保财政直达机制平稳运行
财政直达资金是指按照国务院部署纳入直达机制管理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直达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总体原则,坚持惠企利民、精准高效、严格管理,资金直接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并按要求按时将直达资金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多措并举确保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一是及时足额调拨直达资金,同时做好与省级、县级直达资金调拨对账工作;二是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控,依托直达系统,监控直达资金的分配、支出等进度;三是加强直达资金分析研判,对市直部门和县区加强直达资金流向监控,避免资金挤占挪用、沉淀闲置、套取骗取等风险,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