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水利局关于简化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通知》的解读
一、实施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水土保持监管政策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房地产项目自主验收报备进度,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实际,促进自主验收备案和监管规范化、制度化。
二、优化内容
《通知》对我市城区内弃土(渣)已列入城市建筑弃土(渣)消纳管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简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程序: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原来验收报备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监测总结报告才能完成报备工作,简化为只需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表,即可完成报备并取得报备回执。减少了验收提交的材料,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建设单位自主验收费用,节约了企业前期工作成本。
《通知》实施后,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单位未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的,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合法性审查
本《通知》通过了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