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社务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承担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以及教育培训职能。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 统计信息;
● 工作动态;
● 人事任免;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中国福州” 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必须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方式申请获取。
(一)申请获取信息的受理机构
本单位办公室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咨询电话:83828231
传真号码:83283395
电子邮箱:fzcoopxx@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9层
邮政编码:35002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可乘307、177路车到东部办公区(石碑兜)或2、103、163路车到东部办公区站下车。地图:
(二)申请获取信息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工作证或户口簿),按照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送交《申请表》。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办公室代为填写《申请表》进行申请。
(三)申请的处理
本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工作机构公开的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图如下:
(四) 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以下机关举报: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话:0591-87850686,传真号码:0591-87811797,电子邮箱:Lyz100@sina.com,通信地址:福州市中山路23号,邮政编码:350003,公交:8路; 18路;19路; 20路; 49路; 75路; 78路; 101路; 102路屏山站下,地图:
福州市纪委监察局,电话:0591-83376915,传真号码:0591-83351506,通信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2号市监察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171、16、77、K3、106、303、97、125、103、312、117、86、54路至乌山路口站下。地图:
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591-83368798,83379395,83375369,传真号码:0591-87118715,电子邮箱:fzxxgk@126.com,通信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6号市政府机关大院后山信息楼二层政府信息公开办,邮政编码:350001,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以下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福州市人民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机构:福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话:0591-87111726、87118673,传真:0591-83300487,通信地址:福州市乌山路96号市政府机关大院,邮编:350001。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话:0591-87850686,传真号码:0591-87811797,电子邮箱:Lyz100@sina.com,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68路福建供销大厦9-10层,邮政编码:350001,您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