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古厝消防设计导则(2024年修编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福州市古厝消防设计导则(2024年修编版)》已经市政府2024年第10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古厝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试行)>和<福州市古厝活化利用消防审查工作导则(试行)>的通知》(榕建消[2021]50号)附件2中的《福州市古厝消防设计导则(试行)》自行废止。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文物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7月15日